政治素质考察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为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的和意义
1.目的
通过政治素质考察,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判断其是否具备担任领导职务的政治素质。
2. 意义
(1)政治素质考察是贯彻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发现和培养政治上拥护党的主张、忠诚执行党的决策、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
(2)政治素质考察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3)政治素质考察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助于选拔任用政治上过硬的干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考察范围和标准
3.1 考察范围
本方案所称政治素质考察,适用于县处级以上干部。
3.2 考察标准
政治素质考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政治立场:是否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否坚守党的政治方向。
(2)政治观点:是否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是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是否支持党的基本方针政策。
(3)政治方向:是否坚持党的基本政治方向,是否熟悉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政治原则:是否坚持党的政治原则,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5)政治纪律: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否执行党的政治生活制度。
四、考察程序和方式
4.1 考察程序
(1)成立考察工作组,明确考察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2)采取个别谈话、书面调查、查阅档案、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4.2 考察方式
(1)个别谈话:与被考察对象进行直接交流,了解其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
(2)书面调查: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
(3)查阅档案:审核被考察对象的档案,了解其政治素质和表现。
(4)民主测评:通过组织考察组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民主素养和道德品质。
(5)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成员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意见。
五、考察结果评定和运用
5.1 考察结果评定
根据考察程序和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政治素质,综合评定其政治素质。
5.2 运用
(1)对政治素质合格的干部,列为考察对象。
(2)对政治素质不合格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调整或处理。
六、组织实施
6.1 成立工作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6.2 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范围、标准和程序。
6.3 组织开展考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6.4 考察结果评定和运用,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