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贴方案模板 一、前言 为了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征地补贴方案。 二、补贴对象 1.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农民群众。 2.在征地过程中被认定为征地农民并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农户。
三、补贴标准 1.土地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用途、地上物种类及数量等因素综合评估,按照征地面积的比例计算。 2.安置补助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用途、地上物种类及数量等因素综合评估,按照征地面积的比例计算。 3.地上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用途、地上物种类及数量等因素综合评估,按照征地面积的比例计算。 4.征地损失及地上物损失赔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用途、地上物种类及数量等因素综合评估,按照征地面积的比例计算。
四、补贴发放程序 1.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农民群众应积极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异议,可向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 2.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农民群众应在收到征地补偿款后3个月内,将补偿资金发放给农民群众。 3.征地过程中,如有地上物损失或损失的,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农民群众应在收到地上物损失或损失通知后1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4.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农民群众应在收到征地损失及地上物损失赔偿通知后1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及时公布。 3.本方案执行期间,如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