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维权方案模板 一、引言
种子维权方案模板:为保护作物种子权益,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内容1.定义种子
1.1 定义种子
种子是指具有一定形态、可繁殖的植物胚乳和种皮组成的用于植物繁殖的物品。2. 维权主体
2.1 维权主体
(1)种子生产者:指以生产、加工、销售等方式直接生产种子的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
(2)种子经营者:指以购买、销售、储存等方式经营种子的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
3. 维权对象
3.1 维权对象
种子生产者和经营者。4. 维权程序
4.1 维权程序
(1)种子生产者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可以向种子经营者提出异议。
(2)种子经营者对种子生产者的异议不认可的,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种子生产者对种子经营者提出的异议不认可的,可以向种子经营者所在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种子生产者或者种子经营者提出的异议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鉴别、调查,并将鉴别、调查结果通知异议方。
(5)专家鉴别、调查后,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鉴别、调查结果,对种子生产者或者种子经营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5. 维权结果
5.1 维权结果
(1)种子生产者或者种子经营者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种子生产者或者种子经营者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其他说明
6.1 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2 种子维权处理流程图
[图1:种子维权处理流程图]四、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