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启动方案
一、巡察背景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XXX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定》,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经中共XXX委员会批准,开展巡察工作。现将巡察工作的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二、巡察目的
通过巡察,进一步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巡察范围
本次巡察范围包括被巡察单位及其所属党组织,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对党忠诚老实等方面。
2.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加强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线索,处置违反党纪国法行为等方面。
3. 作风建设: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整治“雁过留声”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
4. 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四、巡察方式
本次巡察采用以下方式:
1.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情况。
2. 民主测评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
3. 召开巡察工作会,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查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文件、资料,了解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5. 实地查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现场,了解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风建设等情况。
五、巡察周期
巡察周期为3个月。
六、巡察结果处理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XXX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采取谈话、组织调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党内问责、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性质严重的或者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问责追责。
七、巡察成果运用
巡察结果纳入被巡察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综合评价。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进行整改,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问题,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