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评定职称方案模板
一、职称评定依据
根据《幼儿园教师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职称评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1.师德表现: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以身作则,关心爱护全体幼儿,为人师表。
2. 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3. 业务水平: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势利导,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
4. 荣誉奖励:教师应曾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单位表彰的奖励,近5年内有1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二、职称评定程序
幼儿园职称评定采取分级分类评定方式,即按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进行评定。
1.园级职称:
(1)副高级职称:
正职:具有5年以上副高级职称,近3年内有2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副职:具有4年以上副高级职称,近3年内有1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2. 科级职称:
正职:具有5年以上科级职称,近3年内有2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副职:具有4年以上科级职称,近3年内有1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3. 等级职称:
正高级职称:具有5年以上副高级职称,近3年内有1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副高级职称:具有4年以上副高级职称,近3年内有2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中级职称:具有3年以上副高级职称,近3年内有1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初级职称:具有2年以上副高级职称,近3年内有2篇论文在CN刊物发表,或1次在省市级以上学术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三、职称评定结果的告知与复核
(1)职称评定结果的告知:
在评定结束后,园领导应将评定结果在园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2)职称评定结果的复核:
教职工对职称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园领导提出复核申请,园领导应在1个月内进行复核,做出最终决定。
四、职称评定管理
(1)园领导应严格遵循职称评定程序,做好职称评定工作,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2)教师应认真参加职称评定,如有弄虚作假,园领导有权取消其评定资格。
(3)园领导应建立职称评定档案,对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归档,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总之,幼儿园应高度重视职称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促进幼儿园教职工思想的解放,激发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