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本考核方案旨在规范市容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促进创建文明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内容
1.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卫生情况符合城市环境卫要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2)街巷道及人行道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
(3)果皮箱及公共自行车、充电设施等环境卫生设施干净整洁,使用正常。
2. 城市照明
(1)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的照明符合标准,保障夜间行车及行人安全。
(2)景观照明满足季节和节日需要,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3)霓虹灯光规范、有序,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3. 道路绿化
(1)道路绿化符合城市绿化标准,植物生长茂盛,草坪修剪整齐。
(2)花坛景观精致,花木搭配合理,草坪养护得当。
(3)道路及便道绿化带符合城市绿化要求,种植植物或设置绿植墙。
4. 市政设施
(1)道路、桥涵、排水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破损、渗漏等现象。
(2)市政设施养护符合要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3)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符合城市安全管理要求,保障行人安全。
三、考核标准
1.环境卫生
(1)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垃圾清理及时。
(2)街巷道及人行道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
(3)果皮箱及公共自行车、充电设施等环境卫生设施干净整洁,使用正常。
2. 城市照明
(1)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的照明符合标准,保障夜间行车及行人安全。
(2)景观照明满足季节和节日需要,丰富城市文化内涵。
(3)霓虹灯光规范、有序,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3. 道路绿化
(1)道路绿化符合城市绿化标准,植物生长茂盛,草坪修剪整齐。
(2)花坛景观精致,花木搭配合理,草坪养护得当。
(3)道路及便道绿化带符合城市绿化要求,种植植物或设置绿植墙。
4. 市政设施
(1)道路、桥涵、排水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破损、渗漏等现象。
(2)市政设施养护符合要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现象。
(3)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符合城市安全管理要求,保障行人安全。
四、考核结果评定
根据市容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对各责任单位和企业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1)环境卫生: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卫生情况符合城市环境卫要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得分:10分
(2)城市照明: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的照明符合标准,保障夜间行车及行人安全。得分:10分
(3)道路绿化:道路绿化符合城市绿化标准,植物生长茂盛,草坪修剪整齐。得分:10分
(4)市政设施:道路、桥涵、排水等市政设施完好,无破损、渗漏等现象。得分:1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对评分合格的单位和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对评分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3. 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本考核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容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