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作人员表彰方案
一、表彰目的
为了表彰在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激发广大师生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表彰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三、表彰条件
1.必须在履行职责的岗位上,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能力,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2. 工作实绩显著,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校园文化建设、安全保卫等工作中,取得重大成绩或特殊贡献的。
3. 在学校和社会各界享有良好声誉,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
四、表彰形式
1.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本次表彰的工作人员颁发荣誉证书,证书中载明表彰人员姓名、岗位、表彰时间等基本信息。
2. 举办表彰会议。对获得本次表彰的工作人员举办表彰会议,邀请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表彰人员代表作发言。
3. 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表彰人员风采和业绩。
五、表彰时间
每年定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表彰程序
1.推荐阶段:各处室、部门、年级、班级可在推荐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向学校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2. 评选阶段: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学校领导审定。
3. 表彰阶段:学校举行表彰会议,表彰获奖人员,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 宣传阶段:学校办公室对获奖人员信息进行整理,制作表彰事迹简介,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
七、表彰奖励
1.获得本次表彰的工作人员,将获得学校颁发的水果、蔬菜等礼品。
2. 获奖人员的奖金、证书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获奖人员的优秀事迹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宣传,鼓励广大师生向获奖人员学习。
八、组织实施
1.本次表彰活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处室、部门、年级、班级积极配合。
2. 各处室、部门、年级、班级要积极组织员工参与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和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九、其他说明
1.本次表彰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所有。
2. 本次表彰活动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