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方案
一、通知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通知内容
1.教师培训要求
(1) 各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
(区)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 校际之间、县
(区)之间教师培训资源共享,采取相互听课、交流互动等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2. 教学质量要求
(1) 严格课堂纪律,确保教学质量。
(2)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确保教学质量。
3. 教师考核评价
(1) 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2) 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先、评级的依据。
4. 经费保障
(1) 学校应加大对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确保教师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 学校应根据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培训项目。
三、通知贯彻落实
1.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 学校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教师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3. 教师应认真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四、通知附表
(请根据实际情况附表)
注: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2月28日止。
主题词:教师培训 教学质量 教师考核 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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