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举报方案模板(检举举报方案模板图片)

南充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张敏等人涉嫌有组织犯罪行为及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检举举报方案模板

一、举报对象

1.举报对象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1)违规操作股票、期货等金融市场的单位或个人;

(2)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国法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国法的单位或个人。

二、举报方式

1.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
2. 通过“阳光监督”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3. 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举报。

三、举报材料

1.举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2. 举报人的联系方式;
3. 举报人的地址;
4. 举报人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5. 举报人签名或盖章。

四、受理机构

1.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
2. 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机构;
3. 各级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 五、处理程序

1.收到举报材料后,相关部门或机构应立即组织核查;
2. 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相关部门或机构应立即处理;
3.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事项,相关部门或机构应转交相关部门或机构处理;
4. 相关部门或机构应严格保密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内容;
5. 对实名举报人,相关部门或机构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其举报得到及时受理和处理; 6. 对非实名举报人,相关部门或机构应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举报。 六、处理结果

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国法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或机构应依法予以查处;
2. 对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国法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或机构应依法予以处理;
3. 相关部门或机构对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
4. 相关部门或机构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应当严格保密。 七、法律责任

1.相关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举报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1)不按规定受理举报的;

(2)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3)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国法的。
2. 举报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388举报网站发布了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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