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出口查验方案模板
一、前言
为了加强农产品出口检验工作,规范检验检疫流程,提高检验检疫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检验检疫流程
(一)检验检疫备案
1.出口农产品生产者应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出口农产品生产许可证等。
2. 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产品拒绝备案。
(二)检验检疫查验
1.出口农产品在运输工具抵达口岸前,应由检验检疫机构进行预查验,检查是否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2. 货物到达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现场查验,检查货物是否符合检验检疫要求:
2.1 外观检查: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破损、污染等情况。
2.2 内在品质检测: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包括有害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的检测。
2.3 生产者信息核实:核实生产者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生产者信用等信息。
(三)检验检疫报告
1.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出具《检验检疫报告》。
2. 报告内容应包括:货物品种、生产地、生产者、检验结果、检验依据、检验机构建议等。
3. 检验检疫机构应将《检验检疫报告》通知出口农产品生产者和相关检验检疫部门。
三、检验检疫机构职责
1.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查验工作,依法对出口农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2. 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检验检疫需要,制定检验检疫方案,明确检验检疫程序、要求和流程。
3. 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检验检疫人员的培训,提高检验检疫能力和水平。
4. 检验检疫机构应定期对检验检疫工作进行评价,及时纠正检验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出口农产品生产者职责
1.出口农产品生产者应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提前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2. 出口农产品生产者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查验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3. 出口农产品生产者应保证所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五、其他要求
1.检验检疫机构应根据出口农产品特点,制定合理的检验检疫方案。
2. 检验检疫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任何人不得冒名顶替、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工作。
为加强农产品出口检验工作,规范检验检疫流程,提高检验检疫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